给网上律师的一个询问!
律师,您好:
我同事两年前在新港名兴花园买的房子.今年我准备购置一套用于结婚. 在十月份的时候听说在名兴花园,老用户介绍新用户购买,新老用户均可免一年的物业费, 我于10月5日与开发商签了合同,并交了20万元的首付金.过了一个月没有听到任何免物业费的消息,我去销售那询问,销售说当时没有填老用户介绍新用户的单子,所以不能享受这个优惠,我说当时买房时你没有提到要签什么单子,而且优惠期是从10月1日到12月31日。销售说只要在签合同之前没有填老用户介绍新用户的申请单,就不享受这个优惠。律师,我想问您,他这个算不算广告欺诈,是不是这个优惠,我无法享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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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怀一颗感恩的心!
Will always have the heart of a Thanksgiv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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